所谓系统性风险是指那些影响市场上所有公司的因素导致的风险,这种因素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一般而言,多为对整个证券市场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股票下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如果被告能举证证明原告(即投资者)的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所导致的,则应当认定该部分损害与虚假陈述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鉴于此,该部分损失将不由案件的被告进行赔偿。